教育局託辦的中、小學交流計劃
京港澳學生交流夏令營(2025)
提名學生/教師參加京港澳學生交流夏令營(2025)(下稱夏令營)須知
1. 每名學生須提交兩個申請表檔案,詳情見下表。
申請表 |
內容 |
備註 |
---|---|---|
(i) 學生申請表(學校適用) (請下載並輸入相關資料) |
|
|
(ii) 學生申請表(家長或監護人適用) (請下載並請家長簽署交回) |
|
|
2. 每名隨團教師須提交一個申請表檔案,詳情見下表。
申請表 | 內容 | 備註 |
---|---|---|
(iii) 隨團教師申請表(請下載並輸入相關資料) |
|
|
或 | ||
(iv) 隨團教師(校長)申請表 (請下載並輸入相關資料) |
|
|
3. 有關提交上述電子表格(i) (iii) (iv),請學校先下載適用的申請表檔案,並以Acrobat Reader開啟檔案,以電子形式輸入資料,避免以手寫形式填寫表格。
4. 學校以電郵遞交申請表時,須以教師或校長的學校電郵帳戶(即xxxxx.edu.hk)發出。申請表須按照下列要求設定檔案名稱。
申請表類別 | 檔案名稱要求 |
---|---|
學生申請表(學校適用) |
學校名稱(中文)_姓名(中文)_學生 (例如:香城中學_陳大文_學生) |
學生申請表(家長或監護人適用) |
學校名稱(中文)_姓名(中文)_家長監護人 (例如:香城中學_陳大文_家長監護人) |
隨團教師申請表 |
學校名稱(中文)_姓名(中文)_老師 (例如:香城中學_王小明_老師) |
隨團教師(校長)申請表 |
學校名稱(中文)_姓名(中文)_校長 (例如:香城中學_王小明_校長) |
5. 請於2025年4月17日(星期四)或之前,以電郵交回申請表予教育局全方位學習及內地交流組2(bhm@edb.gov.hk)。本局不會接受逾期的申請。
6. 呈交學生申請表前,學生必須聲明自願申請參加夏令營及取得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,知悉行程及學習重點,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良好,適合參加為期7天的交流活動。學生會在活動中,遵從主辦單位訂定的規則,依期出席出發前簡介會、小組會議、隨團出發及回港。
7. 呈交隨團教師申請表前,教師必須聲明樂意申請作為夏令營的隨團教師,願意擔當學習促進者,積極指導學生學習和了解學習重點,引導學生討論及促進反思交流經驗。教師承諾獲錄取後,會依期出席出發前簡介會、小組會議、隨團出發及回港。
8. 查詢電話
- 如有查詢,請致電2892 6432、2892 5936 或 2892 6517 與本局全方位學習及內地交流組2聯絡。
有關計劃的詳情,請參閱教育局通函第 42/2025號 [下載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