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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港澳學生交流夏令營(2025) - 薪火相傳

教育局託辦的中、小學交流計劃

京港澳學生交流夏令營(2025)

提名學生/教師參加京港澳學生交流夏令營(2025)(下稱夏令營)須知

1. 每名學生須提交兩個申請表檔案,詳情見下表。

表格1
 申請表

內容

備註

(i) 學生申請表(學校適用)

(請下載並輸入相關資料)

  • 學校資料
  • 校長推薦書
  • 學生資料及聲明
  • 此部分為電子表格由學校及學生輸入
  • 完成後以PDF格式存檔

(ii) 學生申請表(家長或監護人適用)

(請下載並請家長簽署交回)

  • 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
  • 此部分並非電子表格,須列印紙本予家長或監護人填寫及簽署
  • 完成後掃瞄或影相形式(PDF/PNG/JPEG)存檔

 

2. 每名隨團教師須提交一個申請表檔案,詳情見下表。

表格2
 申請表 內容 備註
(iii) 隨團教師申請表(請下載並輸入相關資料)
  • 學校資料
  • 教師資料及聲明
  • 校長推薦書
  • 隨團教師申請人為學校教師適用
  • 此部分為電子表格由學校輸入
  • 完成後以PDF格式存檔

(iv) 隨團教師(校長)申請表

(請下載並輸入相關資料)

  • 學校資料
  • 校長資料及聲明
  • 校監推薦書
  • 隨團教師申請人為學校校長適用
  • 此部分為電子表格由學校輸入
  • 完成後以PDF格式存檔

 

3. 有關提交上述電子表格(i) (iii) (iv),請學校先下載適用的申請表檔案,並以Acrobat Reader開啟檔案,以電子形式輸入資料,避免以手寫形式填寫表格。

4. 學校以電郵遞交申請表時,須以教師或校長的學校電郵帳戶(即xxxxx.edu.hk)發出。申請表須按照下列要求設定檔案名稱。

申請表類別 檔案名稱要求

學生申請表(學校適用)

學校名稱(中文)_姓名(中文)_學生

(例如:香城中學_陳大文_學生)

學生申請表(家長或監護人適用)

學校名稱(中文)_姓名(中文)_家長監護人

(例如:香城中學_陳大文_家長監護人)

隨團教師申請表

學校名稱(中文)_姓名(中文)_老師

(例如:香城中學_王小明_老師)

隨團教師(校長)申請表

學校名稱(中文)_姓名(中文)_校長

(例如:香城中學_王小明_校長)

 

5. 請於2025年4月17日(星期四)或之前,以電郵交回申請表予教育局全方位學習及內地交流組2(bhm@edb.gov.hk)。本局不會接受逾期的申請。

6. 呈交學生申請表前,學生必須聲明自願申請參加夏令營及取得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,知悉行程及學習重點,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良好,適合參加為期7天的交流活動。學生會在活動中,遵從主辦單位訂定的規則,依期出席出發前簡介會、小組會議、隨團出發及回港。

7. 呈交隨團教師申請表前,教師必須聲明樂意申請作為夏令營的隨團教師,願意擔當學習促進者,積極指導學生學習和了解學習重點,引導學生討論及促進反思交流經驗。教師承諾獲錄取後,會依期出席出發前簡介會、小組會議、隨團出發及回港。

8. 查詢電話

  • 如有查詢,請致電2892 6432、2892 5936 或 2892 6517 與本局全方位學習及內地交流組2聯絡。

有關計劃的詳情,請參閱教育局通函第 42/2025號 [下載]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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