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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资助中、小学自办交流计划-学生交流活动资助计划主页

教育局资助中、小学自办交流计划
学生交流活动资助计划

- 初中及高小学生交流活动资助计划——「赤子情 中国心」

- 高中学生交流活动资助计划


计划目的:

资助学校为高小、初中及高中学生举办校本交流活动,加深学生对我国历史、文化和发展现况的认识,以及拓宽他们的视野。


计划详情:

学校为学生筹办的校本交流活动可于本港或内地进行,内地活动可包括参访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学习活动。相关计划分别为在本港、广东省内或省外地方进行的活动设有不同的资助额上限,以配合学生学习的需要。为方便学校更灵活地安排整个学年的校本交流活动,计划分两个批次接受及审批学校申请。

批次 递交申请书时间 进行交流活动时间 通知申请结果(月份) 发放拨款(月份)*
1 即日至15/5/2026 1/10/2026 - 31/8/2027 9/2026 10/2026
2 24/8/2026 - 2/10/2026 1/2/2027 - 31/8/2027 12/2026 1/2027

*视乎评审结果及本计划的名额使用情况发放资助


内容: